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我公司发起设立的“中路4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 于2017年08月23日成立。现我公司作为受托人,根据信托相关法律法规,就本信托计划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信托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财产专户的开立情况
本信托在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开立了信托资金专户。
二、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
信托财产主要投资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公开发行并挂牌交易的A股股票(允许参与上市公司股票大宗交易);中国证监会许可发行的交易所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货币基金、ETF基金、LOF基金等,不含分级基金);银行存款(定期存款与通知存款除外)、国债逆回购;主体评级在AA(含)以上的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信托业保障基金;事先征得全体优先级委托人及受托人同意的其他金融品种。
三、信托财产收益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实现信托财产净值增长为:-5.83%。
四、信托单位净值
五、信托经理变更说明(无)
六、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无)
七、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无)
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