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我公司发起设立的“湖南信托·南金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 于2017年3月17日成立。初始成立规模30000万元。现我公司作为受托人,根据信托相关法律法规,就本信托计划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的信托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财产专户的开立情况
本信托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开立了信托资金专户。
二、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公开发行并挂牌交易的A股股票(允许参与上市公司股票大宗交易);中国证监会许可发行的交易所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货币基金、ETF基金、LOF基金等,不含分级基金);银行存款(定期存款与通知存款除外)、国债逆回购;主体评级在AA(含)以上的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信托业保障基金;事先征得全体委托人及受托人同意的其他金融品种。
三、信托财产收益情况
截止2019年3月29日,实现信托财产净值增长为:-44.44%。
四、信托单位净值
日期 |
单位净值(元) |
累计单位净值(元) |
累计增长率(%) |
2019.3.29 |
0.5387 |
0.5556 |
-44.44 |
五、信托经理变更说明(无)
六、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无)
七、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无)
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