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信托湘财盛2022-31号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B)、(E)、(H)(以下简称“上述信托计划”)分别于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31日,2023年5月31成立,规模分别为1000万元,18400万,4600万元。根据信托合同约定,上述信托计划现已满足提前终止的条件。故我司宣告上述信托计划于2024年1月2日提前终止。我司将于2024年1月2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兑付相应信托合同的信托本金及信托收益。
特此公告。
财信信托湘财盛2022-31号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B)、(E)、(H)(以下简称“上述信托计划”)分别于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31日,2023年5月31成立,规模分别为1000万元,18400万,4600万元。根据信托合同约定,上述信托计划现已满足提前终止的条件。故我司宣告上述信托计划于2024年1月2日提前终止。我司将于2024年1月2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兑付相应信托合同的信托本金及信托收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