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溆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其合法持有的“基础资产”(供水服务收费收益权)委托我司设立“湖南信托-溆浦城投2020年第一期财产权信托”,信托规模为140,000,000.00元,信托期限72个月,于2020年4月30日成立。
特此公告。
:2020-04-30委托人溆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其合法持有的“基础资产”(供水服务收费收益权)委托我司设立“湖南信托-溆浦城投2020年第一期财产权信托”,信托规模为140,000,000.00元,信托期限72个月,于2020年4月30日成立。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