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湖南信托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项目举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信托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XCG-CS-161103
3、项目预算:人民币1500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2、格式3),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评分标准中涉及财务指标评分项的须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5)其他说明: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行的“三证合一”情形(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证明材料中仅须提供营业执照。
4.2、特定资格条件:无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6年12 月 14 日8:00时至2016年 12月 21 日17:30时止(5个工作日)。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月 14 日起至2016年12月 21 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到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至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大厦1401-1409)报名,同时购买采购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7年1月 5 日9:3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7年 1 月 5 日9:30时。
6.3开标地点: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支付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户 名: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 号:43050186383600000011
7.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本公告同时于下列媒体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财信大厦
联系人:张航
电话:0731-8519688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大厦1417
联系人:康女士
电话:0731-85160666